生育津贴查询,生育保险待遇的那些事

2023-03-27 14:03:50 生育政策 23

生育津贴查询?生育保险待遇对于很多职场女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保障。近期很多参保职工咨询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给大家讲解西安市生育保险待遇的那些事。

生育保险可以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西安市2006年建立生育保险制度。2020年按照《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规定,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不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津贴怎么领?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参保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除以365,再乘以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生育: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的申领也非常简单,在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女职工,系统会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申报登记工作,不需要多跑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会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如果参保女职工是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生育或流产的,或因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津贴挂账登记结算的,由用人单位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如何查询生育津贴是否到账?记者梳理出两个方法:

1.可通过单位经办人手中的CA查询生育津贴金额及进度。

2.可以在西安市范围内的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一体机上查询。

生育医疗待遇有哪些?

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缴费的,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生育的职工,缴费次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医疗待遇包括: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限额补贴、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需要提醒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标准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一致,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门诊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包括:

1.妊娠待遇享受:妊娠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2.计划生育费用补贴:女性,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输卵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男性,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3.门诊产前检查限额补贴: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每人1000元一次性补贴,生产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申报登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等不享受门诊产前检查限额补贴。

参保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列入我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的生育、生育并发症、异位妊娠等医疗费,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结算管理,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符合国家、省生育政策的未列入生育保险支付项目的,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男职工能申领生育津贴吗?

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也很简单,参保缴费正常的情况下,在市内定点医院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若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或者市内住院因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由用人单位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那么参保男职工能否申领生育津贴?对于这个问题,记者了解到,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因此,参保男职工不享有该待遇。

文章来源:拓宽试管助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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